
无人机作业的风险成本由两部分构成:设备本体的损失,与坠落后对第三方造成的赔付。前者由机身险覆盖,后者由责任保险覆盖。责任保险自 2024 年起为法定投保项,保单同时是空域申请与作业报备的提交材料。
《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》(国务院、中央军事委员会令第 761 号,2024 年 1 月 1 日施行)第十二条规定:使用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从事经营性飞行活动,以及使用小型、中型、大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从事非经营性飞行活动,应当依法投保责任保险。
同条例第四十八条明确罚则:未依法投保责任保险的,由民用航空管理部门责令改正,处 2000 元以上 2 万元以下罚款;情节严重的,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运营合格证。
2026 年 2 月,国家发展改革委、金融监管总局、中国民航局联合发布《关于推动低空保险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》,提出到 2027 年无人驾驶航空器责任保险强制投保制度初步建立。
机身险(机损险):承保设备本体,覆盖碰撞、坠落、进水与盗抢,按机身保额计费。
第三者责任险:承保无人机或机上坠落物造成的第三方人身伤亡与财产损失,属法定强制投保范围,城区作业、景区飞行、夜间编队等场景为基本配置。
操作人员意外险:承保操控人员在作业期间的人身意外。团队作业与农机类作业的常规配置,浙江农机保险政策将该险种纳入补贴范围。
载荷险:配送与吊运业务按货物价值另行投保,按单或按年配置。
| 险种 | 成本量级 |
|---|---|
| 机身险 | 机身保额的 1%–9% / 年 |
| 第三者责任险 | 500–10000 元 / 年 |
| 操作人员意外险 | 按人数与保额核定 |
| 载荷险 | 按货值与单量核定 |
机身险按机身保额计费:中小型植保机型常见 1%–3% / 年,高价值行业机型 5%–9% / 年。免赔额通常为机身保额的 10%,或按保单约定的固定金额。
第三者责任险按责任限额计费:50 万–100 万限额约 500–2000 元 / 年,100 万–200 万限额约 3000–10000 元 / 年。人身伤亡通常不设免赔;财产损失免赔 1000 元或损失金额的 10%,以高者为准。
费率随机型价值、作业场景、飞行小时、操控人员资质与历史出险浮动。城区、景区、人群上空与夜间编队作业的核保要求高于乡村开阔地带。上述区间仅作预算参考,实际以承保机构核保结论与保单条款为准。
浙江省将植保无人机纳入农机保险保费财政补贴,覆盖机身损失险、第三者责任险与操作人员意外伤害险,补贴比例 50%,部分区县执行更高比例。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的申报材料中,保险记录为前置条件。
平台受理植保类订单时,按属地政策核对可补贴险种与申报材料,补贴后的自付保费通常落在原保费的 30%–50% 区间。
定损的制约点在材料:飞控日志与作业报备记录决定责任认定,设备检测结论决定损失金额,第三方协商记录决定赔付范围。三类材料分别掌握在飞控系统、维修机构与作业方手中,任一缺失即延长理赔周期。
独立操控人员、行业客户与区县超级终端。投保前需确认作业场景、设备清单与责任限额,避免保额与实际风险错配。平台在派单环节核验保单有效期,失效即停止派单。
平台提供投保代办与定损协助,不承担保险责任,不对理赔结果作承诺;保障范围与赔付标准以保单及协议条款为准。